一、童工:
1、年龄未满15周岁的工人(或者若该国规定的最低法定年龄,则是年龄未满14周岁的工人);
2、未满18周岁的工人遭受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(强迫劳动、卖淫、色情和非法活动)。
二、强迫劳动和非人道待遇:
1、不允许工人按自身意愿离开工作场所(车间),包括不按其意愿强迫他们加班工作;
2、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恐吓工人,并迫使他们工作;
3、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、体罚(包括性暴力)、精神或身体胁迫或言语虐待。
三、职业健康与安全:
对工人健康、安全或生命构成迫切和主要威胁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违规行为。
四、不道德的商业行为:
1、尝试贿赂审核员;
2、故意在供应链中做出虚假陈述(如隐瞒生产车间)所有问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被视为零容忍问题;
3、审核时公然出现的问题;
4、事实且已经证明。
五、保密意见:
若审核员严重怀疑发生零容忍问题,但在审核时这并非明目张胆,审核员应在审核报告的“保密意见实施纲要”一栏记录该可疑问题。